利辛县仁和苑二期项目地下室钢筋原材料第二批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0 浏览次数:696

一、招标公告

现对利辛县仁和苑二期项目地下室钢筋原材料第二批采购(第二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利辛县仁和苑二期项目地下室钢筋原材料第二批采购(第二次)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利辛县城关镇规划仁和路与永兴路交汇处西南侧、长春路以北,正在建设乐居·仁和苑(一期)正东。总用地面积约64243.40㎡,总建筑面积约185826.09㎡,住宅建筑面积约122655.03㎡,地下负一层总建筑面积约44748.00㎡。共计12栋住宅楼,设计层数19-26层不等,住宅1154户,7栋3层商铺、2个大门、3个配电房及15班3层幼儿园等。

(3)项目地址:利辛县城关镇规划仁和路与永兴路交汇处西南侧、长春路以北,正在建设乐居·仁和苑(一期)正东。

2、招标内容:地下室钢筋原材料。

3、工期要求:3个月,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乙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及其所引用的相关合格标准。(重量误差准许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控制价:11034070元(含税13%),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钢筋采购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需提供2个2020年7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含税)的钢筋采购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含分公司、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资格评审不通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清单


注: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二十万元。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亳州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账号:20000454970966600000033

(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中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保证的,中标后需提供(不超过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保险保证等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形式)。

(5)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材料送完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则不予退还。

(6)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等因素,如遇工期推迟延长,中标单位以履约保函或保险方式保证的,需无条件延期至工程结束。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7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5 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辛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静 17756737655

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浩    19159693602

附件:利辛县仁和苑二期项目地下室钢筋原材料第二批采购--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