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绿色公共交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年南路、中心医院枢纽站)充电桩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1584

一、招标公告

现对利辛县绿色公共交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年南路、中心医院枢纽站)充电桩采购安装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利辛县绿色公共交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年南路、中心医院枢纽站)充电桩采购安装。

(2)项目情况:青年南路、中心医院枢纽站共计划采购120kW单枪直流充电桩20台,7KW交流充电桩12台。

(3)项目地址:利辛县境内。

2、招标内容:120kW单枪直流充电桩20台,7KW交流充电桩12台,免费建设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包含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含辅件)、考核验收、培训及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内容,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工期要求:数字填写1个月,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控制总价982800元;120kW单枪直流充电桩控制单价不得高于48000元;7KW交流充电桩控制单价不得高于1900元,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且低于控制单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信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以来两项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120kW及以上直流充电桩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所投直流充电机应具备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120kW及以上一体直流充电桩的检测报告(CMA或CNAS或CQC标识),检测数据和结论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相关规定。

4、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口√否。

四、采购清单

注: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含辅件)、考核验收、培训及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内。

充电桩技术要求

(一) 120kW直流充电桩技术参数表

(二)7KW交流桩标准技术参数表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清单的标准参数值,并逐条应答投标人保证值。

产品质量标准

注:标准若出现更新或替换,以新标准为准。未明确的标准要求,也以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为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5000元。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利辛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徽行利辛县支行

银行账号:2710401021000109020

(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2)投标人未中标的,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及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工程完工后,招标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辛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亮  19956736103

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浩    19159693602


附件:利辛县绿色公共交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年南路、中心医院枢纽站)充电桩采购安装--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