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建供应商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3 浏览次数:6798
为进一步规范利辛县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以下简称“聚和公司”)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利辛县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聚和公司组建物业供应商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申请入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库种类
1.服务类
二、申请条件
1.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营业执照满二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申请入库日期为准);
3.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以上(含壹佰万元);
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18001(GB/T2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涉及产品安全的货物应具有安全认证标志(以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为准,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网站可查询)等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提交资料
1.申请表及承诺书;
2.第四条中要求资料的相关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近二年审计财务报告;
4.近二年依法纳税证明;
5.近二年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验收证明等);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则上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如遇采购商需完善供应商资料库的会另行再通知各供应商相关对接人提供)。
企业失信名单查询方式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3.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四、材料递交要求
1.入库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封面须标注所申报的类别,不同类别须分别递交;
2.申请人须自备能装下其入库申请材料的档案盒,在其上注明申请入库的类别及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申请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每张内容都需加盖公章;
4.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本发送至715013948@qq.com邮箱,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利辛县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
五、报名须知
1.公告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5日。
2.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聚和公司物业部(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口东侧中国国际丝网城南门西侧四楼)。
4.联系人:王亮:17600139197
六、资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聚和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形成拟入库供应商名单。申请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七、确认入库
资格审核合格的企业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聚和会议决定通过,确认供应商名单,并在集团公司网站或集团授权的其他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利辛县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