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投集团公司组建小额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息库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2412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息库管理办法》(利城投〔2020〕40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集团公司组建小额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息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公告具体如下:
一、信息库内容
1.施工总承包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
2.专业承包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申请条件
1.在利辛县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无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提交资料
1.申请表及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
3.近两年已审财务报告;
4.近两年在利辛县依法纳税证明;
5.近两年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验收证明等);
6.无失信证明。
(查询方式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注:(1)入库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封面须标注所申报的类别,不同类别不同专业须分别递交;
(2)申请人须自备能装下其入库申请材料的档案盒,在其上注明申请入库的类别、专业以及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每张内容都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须知
1.公告时间:2020年5月29日—6月12日。
2.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城投集团工程管理部416室(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口西南富雅印刷院内,经开区管委会4楼)。
4.联系人:葛优 17368822217 朱晓靖 13956701633
四、资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5日内,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形成拟入库施工企业名单。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立即取消入库资格。
五、确认入库
集团公司形成拟入库施工企业名单,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集团会议同意,确认入库施工企业名单,并在集团公司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