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食品产业园:打造一流食品产业基地,诚邀企业入驻
发布日期:2024-02-27 浏览次数:1125
为营造良好宽松舒适的营商环境,按照《利辛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租主办方承接相关企业承租事宜。为培育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结合食品产业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厂房简介
利辛县食品产业园位于县城西郊,世纪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总建筑面积约69236平方米,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园内设有现代化的工业厂房,采光充足,通风良好,适合食品生产及相关企业入驻。
二、招商对象
本次招商对象为中小微食品生产及相关企业,重点支持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潜力的企业入驻。企业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三、租赁条件
1.租赁厂房原则上为整栋或整层厂房。
2.租赁企业产业类型为食品生产或食品加工相关。
3.租赁企业在进场装修时需向集团报备,不可改变原有结构,须与厂房现状消防技术相匹配,严禁工改商及其他非工业用途。
4.租赁企业注册时需报备经开区备案同意,注册类型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5.租赁企业投资项目须按照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安评、能评和环评等,投资项目消防、抗震等级不得低于厂房消防、抗震设计标准。
四、其他事项
1.为相应政府号召,新入驻企业可享受2-4个月装修期租金减免政策。
2.租金采取一层一价模式,具体厂房信息可实地勘察,欢迎各界人士来电咨询。
五、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租赁厂房的企业,请联系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少辉(电话:19339020280),邮箱:(13621689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