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1886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1444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集团公司现制定《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16日
抄送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
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结合实际,制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制度如下:
一、承诺内容
第一,认真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廉洁从业五条要求规范从业行为,坚决做到“十五个不”:
1.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不损害国有资产权益。
2.忠实履行职责,不违法动用国家资金,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损害本企业利益。
3.正确行使管理权,履行社会责任,不侵害客户和公共利益,不侵害企业利益,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4.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降低管理成本,不奢侈浪费,不违反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不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5.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弄虚作假或骗取荣誉、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不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不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严格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做好本公司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不向上级主管部门隐瞒任何应报事项。
第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道部署、一道检查、一道落实、一道考核,努力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二、签订范围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三、相关事项
1.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承诺书签订工作。
2.《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者本人保管,自警自律,恪守承诺;一份按管理权限存入档案室。
3.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内容,对违反承诺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4.各子公司参照执行。